重大事项

渤财重大事项[2023]5号

渤海财险关于天津分公司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的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渤海财产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财险”)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金罚决字〔2023〕74号)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金罚决字〔2023〕75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于2023年10月7日对天津分公司作出罚款3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直接责任人警告并罚款6万元。天津分公司现已开展针对性整改,并将持续强化合规经营。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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