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财险关于深圳分公司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的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2018〕6号令)的有关规定,渤海财产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财险”)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金罚决字〔2024〕61号)、(深金罚决字〔2024〕62号)、(深金罚决字〔2024〕63号)、(深金罚决字〔2024〕65号)内容予以披露。
渤海财险深圳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4年8月29日对深圳分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几名相关直接责任人处以警告并罚款,深圳分公司现已开展针对性整改,并将持续强化合规经营。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Copyright (C) Bohai Property Insurance Co. Ltd. 2006-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