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打击保险欺诈犯罪活动,保障金融保险市场秩序,这些防范保险欺诈知识消费者需知道。
一、什么是保险欺诈?
在《反保险欺诈指引》(保监发〔2018〕2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保险欺诈(以下简称“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和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等。除特别说明,本指引所称欺诈仅指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二、保险欺诈的类型都有什么?
1.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2.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设立虚假的保险机构网站,假冒保险公司名义设立微博、发送短信开展业务,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以及销售境外保险公司保单的行为等。
3.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以及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的行为等。
三、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四、公司的举报渠道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使我们的理赔队伍公正、廉洁,公司设立了专项打击保险欺诈部门,严厉查处理赔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保险欺诈行为,请您将发现的理赔人员违纪行为及其他不法人员欺诈骗赔的行为及时向我们举报。我公司下设多种反保险欺诈举报方式:
保险欺诈举报电话:022-58332213
保险欺诈举报邮箱:Jubao@bpic.com.cn
消费者权益保护受理电子邮箱:xiaobao@bpi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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