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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险种介绍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适用于2周岁以上幼儿、中小学、各大中专院校学生投保,学生可根据学期灵活投保。

     

    投保对象

    年满2周岁以上,在依法成立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或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和儿童,均可投保。

     

    保险责任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只投保基本保障,也可以同时投保基本和附加保障两部分。主要承保学生或幼儿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以及由此造成的合理意外医疗费用等综合责任。

     

    基本保障

    意外身故:按保险金额100%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残:按身体伤残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附加保障

    附加意外医疗:被保险人遭受意外,按照实际花销的意外医疗费用,扣除各项社保及其他可以得到补偿的渠道后,按照约定给付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附加住院医疗保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合同生效30日后初次患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对被保险人每次保险事故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各项社保及其他可以得到补偿的渠道后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附加住院收入保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合同生效30日后初次患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按照扣除免陪天数后的实际住院天数,根据合同约定,每日给付住院津贴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

    一般以一年为一个保险期间。

     

    保险费

     

    投保手续

    1、 投保人填写投保单

    2、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

    3、 保险公司审核投保单,签发保险单

     

    理赔手续

    1、 发生保险事故、拨打400-611-6666

    2、 保险公司现场查勘

    3、 被保险人提供理赔资料

    4、 保险公司审核保险责任,计算赔款

    5、 被保险人确认,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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