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情权
说到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有权了解的具体信息包括:价格、生产者、产地、用途、规格、性能、等级、产品主要成份、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或服务的内容、规格以及费用的一种权益。
(2)选择权
指的是消费者拥有自主选择商品及其服务的权利。这个自由选择权可以理解为,我们拥有选择商品种类类型的权利的同时,也有接受或拒绝购买的权利。
(3)安全权
是指我们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同时应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是指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同时,理应获得在质量、价格以及计量标准等方面公平的交易条件,当然我们也有权拒绝商家的强制交易。
(5)求偿权
是指我们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被服务时,若受到人身以及财产损害时应当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的权利。
(6)批评监督权
指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7)获知权
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结社权。
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9)受尊重权。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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