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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解读 | 这几个车险理赔误区,一定要知道!

    相信很多车主都会给爱车购置保险,但是对于车险理赔方面却知之甚少。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今天一起来看看车险理赔的几个误区吧~

    误区一:“全险”就得全赔?   

    某天,张先生准备开车上班时,发现停在小区内的车被划伤,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经公司客服人员核实承保情况,因他未投保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无法为其立案理赔,张先生认为自己买了“全险”,就应该“全赔”。

    很多车主认为,车子只要买了“全险”,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都不会带来财产损失,因为保险公司会“全赔”。其实“全险”并不等于“全赔”。“全险”包含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其他附加险种等,“全险”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车子如果加装设备损坏、爆胎、车身划痕,只有投保了相应的附加险,才能获赔。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存在违法驾车情形,如醉酒、无证驾驶等情况的,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第三者责任险对该违法事由不予赔偿。

    误区二:受损零件必换

    李女士的私家车被另一辆汽车所撞,造成私家车的保险杠和右边的翼子板受损,保险公司经过查勘,同意更换保险杠,而对于翼子板,保险公司核定为轻伤可修复处理。因为只是轻微划伤,如经过修复处理,既不会妨碍安全性能,也不会影响外观视觉,没有达到更换的标准,所以,保险公司同意作修复处理。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这个案例说明,在实际工作中,安全性能始终是保险公司的第一考量,对此,客户可以放心和相信保险公司的服务能力。

    误区三:现场无需保留

    保险车辆发生事故以后,根据条款约定,车主有义务及时通知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定损。因为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定损,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损失情况,对于了解事故成因、责任归属,确定损失大小,准确、合理地计算和支付赔款十分重要,还可以防止个别假、骗赔案的发生。如果较小的事故发生在交通要道,为不妨碍交通,车主应及时报警及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根据要求可将事故车辆撤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点,等候保险公司前来查勘,保险公司则会将第二现场视同第一现场。这是保险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对于损失较大的案件,在维修结束出厂之前,保险公司要对受损车辆进行验车及复勘,这是为了防止维修企业将所更换的配件以次充好,用副厂件、拆车件冒充正厂件,甚至对保险公司定损时确定予以更换的配件改作修复处理。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复勘其实是对被保险人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确认,是对被保险人权益的一种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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