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受到天津银保监局筹备组行政处罚的公告
2018年11月9日天津银保监局筹备组对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存在的经营问题作出行政处罚(津银保监筹[2018]73号),处罚情况如下:
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问题,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处38万元罚款;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时任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对时任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时任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时任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中介业务部经理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特此公告。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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