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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财险积极致力于安全生产责任险风险研究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保监会及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精神,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工作,切实发挥保险企业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生产事故预防功能作用,近日,渤海财险与行业内10余家保险主体形成专项课题组,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组织下就安责险五大领域开展专题研究。

    在“危险化工品领域”的风险研究过程中,渤海财险以大量承保理赔数据为依托,以国际风险管理标准,将危险化学品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从业人员、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作为研究对象,从建立环境、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应对等专业风险管理角度与课题组共同完成了“危化行业”的风险研究工作。该研究成果已通过中国保监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能源集团等专家专业评审,达到保险领域国际先进水平,它将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事故预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渤海财险自开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关乎国计民生等重大责任保险领域的业务开展和研究工作,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社会稳定器”功能。自2007年起,渤海财险即在天津市开展了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统保工作,通过运用保险保障服务功能,帮助高危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能力,防范事故发生,减轻政府在事发后的救助负担,从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持社会稳定。

    【涨知识】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均可向保险公司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企业承担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企业因采取紧急救援行为及事故善后处理措施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及应由企业支付的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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