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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

违规停车开车门 乘车人致路人死亡获刑一年

    违规在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后座乘客杨某未尽注意义务猛开车门,导致与后方骑行电动车的人员相撞并致其死亡,检方以交通肇事罪对杨某提起公诉,2018年3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1978年出生的杨某本是暑假带孩子来姐姐家玩。2017年8月17日19时许,杨某乘坐其姐夫胡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某村路口时想给孩子买点吃的,胡某遂将车辆临时停靠在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内,杨某打开左后侧车门时没有注意到刘某骑电动车驶来,车门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刘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通州交通支队认定,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胡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杨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当庭表示认罪,同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不小心”竟酿成大祸。

    经核实,本案被害人家属已经向通州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赔偿事宜。该案进行当庭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杨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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