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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百科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险种介绍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适用于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客户投保,保险期限一般与施工期间保持一致,为施工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施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障。

     

    投保对象

    施工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只投保基本保障,也可以同时投保基本和附加保障两部分。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以及由此造成的合理意外医疗费用等综合责任。

     

    基本保障

    意外身故:按保险金额100%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残:按身体伤残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附加保障

    附加意外医疗:被保险人遭受意外,按照实际花销的意外医疗费用,扣除各项社保及其他可以得到补偿的渠道后,按照约定给付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附加意外住院收入保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住院进行治疗,按照扣除免陪天数后的实际住院天数,根据合同约定,每日给付住院津贴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

    按照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的

    保险期间为1年或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

    按照施工项目面积或造价计收保险费的

    保险期间自施工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并且投保人已交付保险费的次日(或约定保险期间开始之日)零时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止。

     

    保险费

    按被保险人人数投保

    基本保险费=(∑每人投保险种的相应保额×相应险种基本年费率)×保险年份数×被保险人数

    按建筑工程项目总造价投保

    基本保险费=项目总造价×(∑相应险种基本费率×每人投保险种的相应保额/10000)

    按建筑施工总面积投保

    基本保险费=建筑施工总面积(平方米)×(∑相应险种每平米保费×每人投保险种的相应保额/10000)

     

    投保手续

    1、 投保人填写投保单

    2、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

    3、 保险公司审核投保单,签发保险单

     

    理赔手续

    1、 发生保险事故、拨打400-611-6666

    2、 保险公司现场查勘

    3、 被保险人提供理赔资料

    4、 保险公司审核保险责任,计算赔款

    5、 被保险人确认,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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