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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新规:跨区经营有条件放开

    过去,为了快速抢占市场,保险机构可能只有一个选择:将自己的分支机构触角尽可能地伸向四面八方;如今借助便捷的互联网技术,保险机构业务扩张也多了一个新选择——通过触网来“跨界”。

    考虑到互联网保险的最大特点是方便、快捷和跨地域,7月27日,保监会发布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对包括意外险等四类险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放开了经营区域限制。

    业内人士指出,《办法》松绑了部分险种的跨区域流动,将加速互联网保险发展,不过考虑到保险服务重在售后理赔的特殊性,对跨区经营做必要的限制,也成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应有之义。

    理财险跨区销售受阻促中小险企转型

    此次《办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的,首当其冲的是一些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其实,这一点在获得国内首张互联网保险牌照的众安保险的经营中早就得以实现。

    借助于股东阿里、腾讯丰富的电商、社交等应用场景,众安保险主要提供服务于互联网生态的保险产品,如退货险,去年“双十一”期间,淘宝和天猫平台上一共销售了1.8亿份“退货运费险”。该保险从用户购买到后期理赔全部可以在网上进行实现。

    此外,《办法》还放开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以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经营区域限制。不过,对于健康、医疗险和高现金价值的理财类人身险产品并不包含其中。

    英大长安保险经纪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运营处处长杜江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这主要在于健康、医疗保险的给付和理赔流程都较为复杂,也容易引发争议,消费者一旦出险,而保险机构在当地又缺乏分支机构的话,则很难为消费者提供后续服务,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而理财型保险则偏重理财,保障功能偏弱,如果缺乏细致的讲解,很容易产生销售误导;此外由于理财险具有较高的现金价值,经常涉及到退保等诸多事宜,如果放开跨区经营,在当地缺乏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对客户的后续保险服务很难到位。”杜江对记者说。

    杜江表示,目前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中有超过80%的份额为理财险,《办法》下发后,一些倚重理财险、而又缺乏大量分支机构的中小保险公司颇为恐慌。

    艾瑞咨询分析师宋杨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这其实也体现了监管机构的导向:保险应该回归保障功能,保险机构不能为了冲保费规模倾向于开发和推广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等过分强调理财功能险种。此外,过分注重理财型保险,也容易出现流动性危机,引发系统性风险。

    鉴于《办法》将于今年10月份实施,且暂定实施期限为3年,为此宋杨认为,中小保险公司势必要根据该办法的规定积极进行转型,多开发像人身险、短期意外险等体现保险保障功能的险种。

    车险跨区经营亦有可能

    对于很多财产险公司而言,车险业务由于标准化程度较高,便于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且客单价较高,颇为财产险公司青睐。

    易观国际金融行业分析师马骁对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在2014年中国互联网财险市场上,车险业务占据了96%的市场份额,车险业务对于互联网保险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不过,《办法》在放开经营区域限制的保险种类中,并不包含车险。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曾在《办法》发布会上表示:“车险发生保险事故概率很大而且频率高,这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要求很高。如果一家公司在一个区域内没有相应的分支机构,难以为后续的理赔服务提供相应的保障。”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缺乏分支机构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就不能涉足车险业务。今年5月,保监会就同意众安保险在业务范围中增加“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而作为国内第一家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并未在全国建立庞大的分支机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保监会之所以允许众安保险经营车险业务,主要在于众安保险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同平安财险合作,后续理赔服务完全依托于平安财险来开展。

    今年6月,保监会连续批准筹建泰康在线等三家互联网保险公司,其业务经营范围中也不包含车险业务。对此,易观国际金融行业分析师马骁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随着几家公司逐步完善了自身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对车险业务也能像众安保险一样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那么上述三家新兴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也可能被准许进入车险市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军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暂时未放开车险的跨区经营,主要是从保障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的,《办法》也规定,如果不能保证异地经营售后理赔服务,导致出现较多的投诉,保监会也会采取措施停止保险公司对相关险种的经营,这也会对保险公司构成约束。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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