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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百科

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 | 这些保险知识你了解多少?

    一年一度的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即将到来,关于保险的小知识你了解多少呢?一起来跟渤海财险看一看吧!

    保险合同都包括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保险合同中的第一节一般规定的第十八条提出,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买车险时应该注意什么?

    车险,全称机动车辆保险,目前常见的车险主要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后者又可细分为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三种主险以及若干附加险。

    其中,交强险是国家强制必须给爱车购买的保险,用于赔偿交通事故中第三方的损失,不赔偿本车及被保险人的损失,其目的是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如需完善驾车保障,车主可自行选择购买机动车商业险,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险主险部分可以单独购买,附加险则需要与主险搭配附加购买,不能单独购买。

    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范围通常涵盖被保险人自有的、在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地址内的家庭财产,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气暖、管道煤气、供水/电设备、厨房设备等等)、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包括家具、家用电器等)。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保障。

    财产保险合同的赔偿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今天的保险知识分享就到这里了,未来渤海财险将为您介绍更多硬核保险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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