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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风险提示

以案说险:老人遇车祸,误工费是否可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险是有效保障受害人权益的一种方式,帮助受害人减少损失。下面这个案例,老年人可以了解一下:

    案情介绍

    2023年9月24日,65岁的邱大爷骑着电动车去上班,在路口被吴某驾驶的私家轿车撞倒并受伤,交警裁决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邱大爷无责任。

    邱大爷在治愈出院后向吴某提出误工赔偿,吴某认为邱大爷已超过退休年龄不应赔偿误工费。但邱大爷属于自由职业人员,自2022年1月起一直在某公司务工,虽已超过退休年龄,但确实一直在工作,与单位之间有雇佣关系。

    经保险公司协调、沟通,吴某认可了邱大爷的误工损失,最终,邱大爷向保险公司提供了与单位的劳务合同、误工减少证明等理赔材料,顺利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1.3万元误工费。

    案例分析

    该事故中,邱大爷虽然已超过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其提供了劳务合同、工资减少证明等证明材料,其事故中因误工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在保险公司得到了对应的赔偿。

    该案例的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风险提示

    建议广大车主购买足额的商业保险作为风险补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知法、学法、懂法、用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渤海财险新疆分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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